委託曹姓宗親辦理之申請辦法
壹、成立宗旨: 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為獎勵曹姓宗親或宗親子弟在學成績優異者,敦品勵學培養高尚情操,而捐款設立「曹賀雲卿助、獎學金」(以下簡稱本助、獎學金)。本助、獎學金一年舉行兩次,上半年於台北市曹姓宗親會新春團拜當日頒發;下半年於台北市曹姓宗親會秋季祭祖當日頒發。
貳、本助、獎學金頒發對象:以殘障、低收入戶、清寒、無父母雙親者、單親或父母殘障者之在學曹姓宗親子弟為優先獎助對象。本助、獎學金僅設立高中(職)組及大學(專科)為主要獎助組別,不設碩、博士助獎學金。
參、本助、獎學金頒發名額及金額: 高中(職)組 :助學金名額八名,每人新台幣肆仟元正。 獎學金名額四名,每人新台幣貳仟伍元正。 大學(專科)組:助學金名額八名,每人新台幣伍仟元正。 獎學金名額四名,每人新台幣參仟元正。
肆、本助、獎學金頒發標準: 一、助學金: (一)高中 (職)組 :學業成績達七十分;操行成績達七十分或乙等以上 (二)大學(專科)組:學業成績達七十分;操行成績達七十分或乙等以上 二、獎學金: (一)高中(職)組 :學業成績達八十分;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 (二)大學(專科)組:學業成績達八十分;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
伍、本助、獎學學金頒發條件與順序: 本助學金頒發對象以殘障、低收入戶、清寒、無父母雙親者、單親之家庭學子,學業成績優良者申請。本助、獎學金頒發順序以助學金為優先,獎學金次之。如獎學金獲獎名額不足時,可將其多餘經費,轉增設助學金組使用。
陸、請領助學金之條件: 申請人為殘障、低收入戶、清寒、無父母雙親者、單親或父母殘障者,申請人應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證明文件、低收入戶、殘障手冊,方可向本基金會申請。
柒、本助、獎學金106年申請辦法與必備要件:
一、申請辦法:106年1月10日前,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網站及台北市曹姓宗親會官方臉書公佈曹賀雲卿助、獎學金之申請辦法與申請表格。申請人自行登入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網站或台北市曹姓宗親會之官方臉書下載申請表格,如有疑問請以電子郵件 milly_nien@nanchong.com.tw查詢。
二、必備要件:
1. 申請要件:申請人必須親自填寫申請書、五百字以上自傳乙份、檢附105年9月至106年元月學期成績單正本並加蓋校章或教務處戳章、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一份,四份資料掛號郵寄至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申請辦理。如成績單未能於申請期限內取得正本,可由申請人用電腦截取成績先送審,待收到正本成績單後儘速寄交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
2. 投遞方式:一律以掛號信投寄。收件人: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 (註明:申請助獎學金專案)。地址:11493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13號3樓 。學業成績、操行成績須符合本助、獎學金標準,若資格不符者將原件退回,不受理申請。
3.申請日期:自106年01月11日起,至106年2月2日截止申請。(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捌、本助、獎學金評審程序: 本助、獎學金由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受理申請。本會初審以本申請辦法之第肆、伍、陸、柒條給予核定,複審將邀請台北市曹姓宗親會參與本助、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複審資格核定。
玖、公佈受獎名單之辦法與日期: 106年02月16日於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網站及台北市曹姓宗親會官方臉書網站,公佈受獎人名單、頒發助、獎金日期及地點,本會不另寄發信函通知,敬請注意。
拾、本助、獎學金之頒發日期與地點: 頒發日於台北市曹姓宗親會春季團拜及秋季祭祖當日發放,若當日無法親自到現場領取,可延至春季團拜及秋季祭祖日後的理監事會議當日親自領取,日期、地點由台北市曹姓宗親會統籌辦理。受獎者本人需攜帶證明文件親自到場領獎,受獎者未經本會同意,未到場領獎者視同棄權。曹仲植基金會提供當日出席受獎者之午餐餐費與交通津貼。
拾壹、申請交通津貼之相關辦法: 受獎者本人居住於戶籍所在地新竹以南之地區,方可申請交通津貼。申請人搭乘火車及公、民營汽車,其交通費應以最低一級之票價覈實報支,並均應以合理、節省、段數最少之方式為之。如有辦理優待票、或其他優待措施者,其交通費均應以折扣後之票價計算之規定覈實補助。津貼範圍僅限台灣本島地區。
拾貳、本辦法之設立與修訂得依據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拾參、官網資訊:
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 http://www.caozhongzhifoundation.org
秘書:粘敏芬小姐
電話:02-2798-8686
電子信箱:milly_nien @nanchong.com.tw
台北市曹姓宗親會 https://www.facebook.com/台北市曹姓宗親會-314575156339
秘書長:曹明喜先生
電話:02-2252-9998、手機:0928-553-839
電子信箱:light0928553839@yahoo.com.tw